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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姜晟

【第 725 頁:版面影像】

姜晟

姜晟,字光宇;江蘇元和人。乾隆三十一年進士,授刑部主事。累遷郎中,擢光祿寺少卿,轉太僕寺仍兼刑部行走。四十四年,出為江西按察使。逾年,超擢刑部侍郎;屢命赴各省按事讞獄。

五十二年,授湖北巡撫。時大軍征臺灣,晟運米十萬石濟餉需;上嘉之,予議敘。五十三年,荊州江堤潰,命大學士阿桂等往勘;以晟未能疏濬上游漲沙,並坐屬吏婪索淮鹽匣費,褫頂帶。尋召授刑部侍郎。五十六年,復出為湖南巡撫。芷江境失饟鞘,久不獲;晟捕首犯,置之法。洞庭盜董舒友等積年為商旅害;邏獲之,傳首湖干,盜風以靖。六十年,黔苗石柳鄧叛,永綏苗石三保應之;晟偕總督畢沅往勦。尋雲貴總督福康安來督師,晟駐辰州治軍需;分兵屯諸要隘,緝獲奸匪百戶楊國安父子解京。詔嘉其治軍鎮靜,下部議敘。三月,赴鎮筸查輯邊備,並撫難民;上以辰州要衝,命仍回駐。首逆吳半生就獲,予優敘。嘉慶元年,湖北枝江來鳳邪匪起,遣副將慶溥擊賊於龍山,走之;湖南境內獲安。是年,福康安、和琳先後卒於軍,晟偕額勒登保、德楞泰等勦撫,加總督銜。苗疆漸平,駐辰州治善後事宜。二年,兼署總督。三年,京察,予議敘。布

【第 726 頁:版面影像】

政使鄭源壔附和珅,以貪著;需索屬吏必多金,始得赴任。屬吏藉胥役為幹辦,縱令嚇詐浮收,苦累百姓。四年,和珅敗,為言官論劾。詔晟平日居官猶能自守,因畏和珅不敢參劾,尚非通同舞弊;命逮訊源,籍其資財,澈底根究。具得源加扣平餘、蓄養優伶、眷屬多至三百人諸罪狀,論大辟;晟坐失察,當革職留任,上特寬之。冬,鎮筸苗吳陳受倡亂,晟督師守隘,同知傅鼐以計禽斬之;加太子少保。五年,實授總督。尋調直隸。

六年,畿輔久雨,永定河決;坐奏報遲延、褫職逮問,發河工效力。功竣,予主事銜、刑部行走。

七年,授刑部侍郎。晟自為曹部,以治獄明慎受知高宗;歷中外,至是凡三入佐刑部。仁宗尤重刑事,晟讞鞫務得其平,多平反者。江西巡撫張誠基勦義寧州匪,飾稱自率兵臨陣,為屬吏所訐,命晟往按;得實,逮誠基,遂暫署巡撫。尋回京。九年,兼署戶部侍郎。命赴南河查勘清口運道;疏言:『河身淤墊,黃水增高,致清水不能暢注;宜啟祥符五瑞等閘以減黃,增運口蓋壩以蓄清』。如議行。擢刑部尚書。

十一年,以老疾,乞休;溫詔慰留。以刑部事繁,特調工部;章再上,乃命解職,在京養。尋以前在直隸失察藩庫虛收事,降四品京堂。

歸,卒於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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