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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61 頁:版面影像】 姚元之 姚元之,字伯昂;安徽桐城人。嘉慶十年進士,選庶吉士,授編修;典陝甘鄉試,入直南書房。給事中花杰劾戴衢亨、英和援引,詔「元之文字本佳」,斥杰詆訐;尋亦罷元之入直。十七年,大考一等,擢侍講;復以武英殿刊刻「聖訓」有誤,仍降編修。 十九年,督河南學政。疏禁坊刻「類典」等書,以杜勦襲。又密陳河南與安徽、湖北交界,地多捻匪;陳州、汝寧鹽運迥殊,土匪把持;並嘉納之。累遷內閣學士。 道光十三年,授工部侍郎。疏陳臺灣營務積弊:窩倡聚賭、械鬥殺人、操演雇人替代;詔下閩督嚴察整頓。 調戶部,又調刑部;迭典順天、江西鄉試。督浙江學政未滿,十八年,擢左都御史,召回京。尋以南昌知府張寅為江西巡撫裕泰劾罷,元之為寅疏辯,臚陳政績,請查辦;詔斥冒昧,降二級調用。二十一年,海防方亟,疏陳廣東形勢,豫籌戰守;下靖逆將軍奕山等採行。授內閣學士。二十二年,京察,以年衰,休致。 【第 762 頁:版面影像】 元之學於族祖鼐,文章爾雅,書畫並工。習於掌故,館閣推為祭酒。愛士好事,穆彰阿素重之。後以論洋務不合,乃被黜。 咸豐二年,卒。 ——以上選自原書卷三八二(「列傳」一六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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