瑚松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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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奏。既而夷復滋擾,瑚松額以芳辦理未善,劾罷之,自請議處;降一級留任。十五年,授陝西總督。疏陳兵丁驕縱,應加意訓練駕馭,又密陳吏治情形;優詔嘉納。十七年,京察,詔嘉其不露鋒鋩,細心任事;予議敘。西藏堪布入貢為四川番匪劫掠,瑚松額捕賊數十人,得贓物;奏請貢道改由柴達木,由青海大臣遣兵護送。又以野馬川地連野番,請於大通河北立柵山崖,築設墩卡,派兵防守;提標前、後二營廠馬合併,以厚兵力。並允行。
二十一年,因病開缺。尋致仕,許食全俸。二十七年,卒;贈太子太傅,賜卹,謚「果毅」。
——選自原書卷三八九(「列傳」一六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