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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7 頁:版面影像】 五十四年春正月甲戌(十七日),免福建淡水等六廳縣災欠額賦。 癸未(二十六日),調福康安為兩廣總督,以伍拉納為閩浙總督。 五十五年秋八月辛酉(十三日),上八旬萬壽節,御太和殿,王貝勒貝子公文武大臣、蒙古汗王貝勒貝子公額駙臺吉、回部王公臺吉伯克哈薩克、安南國王、朝鮮緬甸南掌貢使、各省土司、臺灣生番等行慶賀禮;禮成,寧壽宮、乾清宮賜宴如儀。 冬十一月丁丑朔,以浦霖為福建巡撫。 五十七年夏閏四月甲申(十六日),以久旱,諭:『臺灣及沿海各省詳鞫命、盜各案,毋有意從嚴』。 五十八年冬十二月癸未(二十四日),伍拉納陛見,命吉慶署閩浙總督。 六十年夏四月辛卯(十一日),臺灣彰化匪徒陳周全等作亂,陷縣城;尋復之。 己亥(十九日),以魁倫劾洋盜肆行,命浦霖來京候旨;調姚棻為福建巡撫,以魁倫署之。 庚戌(三十日),匪首陳周全等伏誅。 五月丙辰(初六日),伍拉納、浦霖以辦理災賑不善,褫職鞫治;命魁倫兼署閩浙總督。 丁巳(初七日),調福康安為閩浙總督。 【第 48 頁:版面影像】 六月戊申(二十九日),姚棻以質訊解任,命魁倫兼署福建巡撫、長麟署閩浙總督。 冬十月甲申(初七日),長麟以徇庇伍拉納、浦霖褫職,命來京;以魁倫署閩浙總督、姚棻署福建巡撫。 ——以上選自原書卷一○∼一五(「本紀」一○∼一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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