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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論丁雨生中丞辦理臺灣事

【第 658 頁:版面影像】

二月初一日(西曆三月十五日——即禮拜四)

論丁雨生中丞辦理臺灣事

【第 659 頁:版面影像】

孟子曰:『天時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豈徒用兵之事宜爾哉,蓋凡事皆然也。故自來言利之臣,苟一旦使長國家,惟知放利而行,必致天怒人怨,災害並至;因其全然不顧天時、地利、人和,故至於此也。然自來言利之臣與興利之臣,貌似而實殊。蓋言利之臣,其心私而刻,但知損下而益上;興利之臣,其心公而溥,必能裕國以足民。其中之分辨,實有差若毫釐、失之千里如此者。昔管仲、劉晏僅興鹽利,一以霸齊、一以復唐;蓋因天地自然之利而用人之謀力以興之,故不至於擾民,而尚可以富國也。若王安石之言利,固有大謬不然者。奪民之利以為國利,不能另設一法、另興一利;即能有利於國,必致不利於民,豈足為利!又何況並國亦尚不能利哉!上古草昧初開,無所謂利。後聖人作,教民農桑,而耕織之利興;又教民以土地之宜樹藝萬物,而種植之利興;為之商以事懋遷有無、為之工以令制造器物,而工商之利興。第耕織、工商之利既興之後,亦不能再有所興也。後有賢聖之君,亦不過因其勢而利導之,不勞民、不斂財,使之上順天時、下儘地利、中得人和,培養元氣,君民俱足以相安於無事。故既無利可興,豈可惟利是言!若僅言利而不興利,不流於掊克聚斂而不止也。近二百年來,西國深明此理,故專心致志於格致之學,而興開釆、制作之利;取煤鐵以用、造機器以代人、設公司以通商,是天地自然之利與夫人之心思才力有利益於世事者,無不儘心竭力以興之。是以二百年內,始能收此富厚之效也。否則,不興各利而僅惟利是言,則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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