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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庭聞錄卷五 稱兵滅族

【第 41 頁:版面影像】

庭聞錄卷五

南昌劉健述

稱兵滅族

康熙癸丑十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三桂於是日昧爽,召各官赴王府會議。中丞朱公率眾往,賊黨不候令,害之,刃三下乃死;餘皆被執。朱中丞、李臬司及先中憲素為賊黨切齒,三桂使其子飛騎傳諭,不得輕殺。至則中丞已身首殊,臬司與先公衣冠皆毀,將加刃矣;聞令乃止。有頃,胡國柱出曰:各官釋縛供職,臬司、軍廳二人押赴審事堂。先公曰:死則死耳,何事可審!國柱笑曰:需後命。至審事堂,與偽刑曹楊彥光、傳奇棟列坐。李公慷慨激烈,罵不絕口。彥光曰:公休矣,且俟劉先生一言。奇棟曰:先生與旗員異;先生明朝世家,今日恢復,宜效命。先公曰:若誤矣!順治元年,若輩迎王師入關。十八年,又執永曆於緬甸。前明之亡,誰實為之。在明亡明、事清叛清,兩朝亂賊,天地不容!我恨力不能誅,乃欲我污此七尺哉!初,分之入滇也,三桂愛其才,因不入其黨,是以啣恨。及為審事官執法不撓,賊黨側目,日譖於三桂,恨益甚。至是,籍先公署,圖書之外,惟衣二笥、米二石、錢三千文、馬一匹、蒼頭二人,餘無有

【第 42 頁:版面影像】

也。三桂怒,責左右曰:汝曹素訟此人貪,今貧如是,幾為汝曹所誤!謂國柱曰:劉某廉幹,大事不可無此人;其為我諭降。中夜,使至審事堂諭意。先公怒叱之。彼曰:不從,禍且不測。先公瞋目大呼,揮鐵索擲之。不得已,反命。三桂慍曰:倔強至此耶!謂國柱曰:是當予以殊苦而降之。

二十七日,逮赴三市街,與知府高公並杖四十,戍高公永昌衛、先公騰衝衛,係李公於獄。偽署郭壯國為雲南留守大將軍,胡國柱、吳應正金吾左右將軍,得捷(?)左右翼將軍,吳國貴、張國柱親軍前後將軍,吳應期、夏國相親軍左右將軍,王屏藩、衛樸驃騎前後將軍,陶繼志、張足法驃騎左右將軍,馬寶、杜輝驍騎前後將軍,王會、高啟龍驍騎左右將軍,羅維明、田進學鐵騎前後將軍,范齊韓、廖進中鐵騎左右將軍。解布政司崔之印,以楚雄知府馮甦代之。以琅井提舉來度為糧儲道、彭化南為雲南知府。使吳國貴、夏國相領步騎前驅。滇中先有謠曰:不是春,不是秋,捉刀斷盡道僧頭。

十二月初一日,三桂東行。是日,營歸化寺。

初五日,貴陽兵譁,總督甘公文焜自度不支,謀東扼鎮遠。知府張惟堅、副將江義先已受逆命,阻公毋東。兩人猶豫不決,有守備某,以考試懷恨,力勸從賊,且自請阻公。公之未顯也,曾問終身於朱山人。山人曰:一路功名到吉祥。公被阻,逡巡度橋,見吉祥寺,愕然曰:前定矣。遂自縊。子筆帖式雅圖華善,從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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