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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1 頁:版面影像】 帝、潞王曰潞閔王。 七月,張國維復富陽,命姚志卓守分水。江上之兵,每日蓐食,鳴鼓放船,登陸搏戰。未幾,又復轉拖還戍,率以為常。惟熊汝霖以五百人渡海寧,轉戰數日夜,至司橋,士卒殘破略盡,乃還。當是時,孫、熊二帥皆書生不知兵,迎方、王二帥拱手而讓之。國成,凡原設營兵衛軍,俱隸方、王;而召募之街卒、田兒,則身領之。方、王既自專,而反惡孫、熊之參決;於是分餉、分地之議起。分餉者,以孫、熊之兵謂之義兵;食義餉;以方、王之師謂之正兵,食正餉。正餉田賦所出,義餉勸助無名之征也。分地者,某正兵食某地正餉,某義兵支某邑義餉也。有旨會議,方、王司餉者皆至,殿陛譁然。戶部主事董守諭面奏『分餉、分地,非也。當以一切正供,悉歸戶部覈兵而後給餉、覈地而後酌給之先後;所謂義餉者,雖有其名,不可為繼』。戶部主事邵之詹議以紹興八邑已有義師專供本郡,寧波專給王藩,以金華歸朱閣部,以五府歸方藩;然方、王終不可。統計浙東錢糧六十餘萬,兩藩自分;義師或散、或留,聽其自為徵勸。於是新安王兵散,督師所領之營亦不過數百人而已。 八月,兵部尚書田仰從海道至,留為東閣大學士。 十月壬辰,北兵至,方國安嚴陣以待,張國維率步兵接應,裨將王國斌、趙天祥繼之;北兵大敗,追至草橋門下。 【第 62 頁:版面影像】 隆武皇帝遣兵科給事中劉中藻頒詔於越。張國維曰:『今日之事,凡為高皇帝子孫皆當同心戮力;成功之後,入關者王。此時未可言上下也』。熊汝霖曰:『吾知奉主上而已;不知其他』。皆不奉詔。中藻廢然而返。 十一月,進方國安為荊國公、王之仁為寧國公、鄭遵謙為義興伯。上勞軍於江上,駐蹕西興。築壇拜方國安,命各營皆受節制。時馬士英、阮大鋮竄入方營,欲朝見,上不許;下群臣會議,多言士英當誅。熊汝霖曰:『此非殺士英時也!正欲令其自贖耳』。兵部主事宗羲曰:『非不當殺,但不能殺耳。然春秋之義,孔子亦豈能殺陳�琚A固不可言不當殺也』。 十二月,上回越城。以謝三賓為禮部尚書;尋入東閣。鑄「大明通寶」錢。兵部主事王正中進某所造監國魯元年大統曆。 魯元年丙戌正月己酉朔,上在紹興。以柯夏卿、曹維才為使,奉書閩中。 二月,張國柱掠餘姚,其部曲張邦寧掠慈溪。國柱者,劉澤清之標將也;航海至東浙,依王鳴謙於定海。國柱有弓箭手五百人,其力足以制嗚謙,乃劫之入內。行朝震恐,議以伯爵縻之。宗羲與孫嘉績裁量,署為勝虜將軍;始返定海。 總兵陳梧敗於檇李,渡海掠餘姚之鄉聚;王正中遣兵擊之鄉聚相犄角,殺梧。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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