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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復困臺灣

【第 150 頁:版面影像】

復困臺灣

閱港轅報有云:駐港法官得接法帥哥拔來函,內開:該提督再封臺灣海口,其略則謂法國以索賠興師,而中朝置若罔聞,不得已爰動干戈。前者封禁臺灣,乃由塞地谷至依加等處;其後業經解圍,聽候言和。詎迄無成議!茲再議封禁章程,布告各邦,咸使聞知:自西曆今春正月七號——即中本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起,復調法船把守海口。凡有船舶,不得往來;如在內地載貨未完,限以一日為期。由西正月三號(如遲自誤)懸示之日為始,封禁地方,各國船航均不得駛近,自貽伊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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