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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康熙六年

【第 168 頁:版面影像】

康熙六年丁未(一六六七)春三月丙申(二十二日),以祖澤溥為福建總督(原任山東總督)。

夏四月丙午(初二日),戶部議覆:『海上投誠鄭世襲奏請給還伊父鄭芝龍原產,查此係已經入官、估價變賣之產,不便准給』。得旨:『此項田產,仍著給與鄭世襲』。

五月己酉(初六日),兵部遵旨議覆:『海澄公黃梧歸順之後,攻剿招撫,著有勞績。所得公爵,應准其襲替』。得旨:『海澄公黃梧投誠之後,攻取閩安鎮、克復廈門,招撫投誠兵丁,實心效力,屢著勞績。著授為一等公,准襲十二次』。

辛酉(十八日),平西王吳三桂以目疾求解雲、貴兩省事務。得旨:『王久鎮巖疆,總理兩省,勳勞茂著,倚毗方殷。覽奏知兩目昏瞀,精力日銷,皆因事繁過瘁,深軫朕懷!雲、貴兩省事務應作何管理?著該部議奏』。尋議:『吳三桂以目疾辭兩省事務,已奉諭旨;應將該藩所管各項事務,照各省例責令該督、撫管理。其大小文官,亦照各省例由臣部題授』。從之。

秋九月丁卯(二十六日),雲南貴州總督卞三元、提督張國柱、李本深合詞請平西

【第 169 頁:版面影像】

王吳三桂仍總管滇、黔事務。得旨:『該藩以精力日為銷減奏請,故照所請允行。今地方已平,若令王復理事務,恐其過勞,以致精力大損。如邊疆地方遇有軍機,王自應料理。該部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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