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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照譯日本全權大臣伊藤博文來函

【第 47 頁:版面影像】

照譯日本全權大臣伊藤博文來函(西曆一千八百九十五年四月十一日--即光緒二十一年三月十七日)

大清帝國欽差頭等全權大臣伯爵李閣下:昨日遞交改正和約條款時面陳之語,理宜再用函牘申明。查所為昨交和約條款,實為盡頭一著;中國或允或否,務須於四日內告明。其四日限期,係從昨日算起。本大臣前接貴大臣說帖中論日本原擬和約條款為難情形,日本全權大臣因而細加斟酌,將原索之款直減至無可再減,實為體諒貴大臣所陳種種為難情形;如果日本仍索原擬之款,中國必有許多難處也。原擬軍費,現已減去三分之一;交付之法,亦視前擬為較鬆。暫行佔守地方,前擬兩處,今已改為一處。嗣後中國如不願以地方為押質,亦可將關稅款為押質以代之。請免釐稅並他項內地稅一條、並黃浦口挖深攔江砂一條,均全行刪去。以上減輕各款,係因貴大臣以中國庫款支絀為難

【第 48 頁:版面影像】

情形詳細見示,故日本亦即不肯堅持原議也。至讓地一節,日本亦極力不肯多索,故較之原擬已減去不少。夫戰事持之愈久,則花費愈多;此節本大臣屢向貴大臣申明。日本現在所能允從之款若遲之又久,即不能允從矣。特此奉布,並頌崇祺!伊藤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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