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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9 頁:版面影像】 蜀碧卷四 丹溪生彭導泗磬泉編述 起順治戊子、止仁皇帝康熙二年癸卯 先是,崇禎中,川賊有姚天動、黃龍,聚黨劫掠,巡撫陳士奇及道臣陳其赤、葛徵奇、郡守王行儉、巴令王錫、營將趙榮貴等,設奇夾擊,斬賊一千七百有奇,生擒渠魁馬超、一斗麻、代天王等二十餘人,賊奔脫他徙,而沔縣人袁韜,因奸嬸事發,逃投響馬賊馬潮、胡九思等,繼踵姚、黃,日事掠殺,及獻入,遂乘勢據蓬州、儀隴、南部各地方,殺老幼,擄精壯,掘墓開墳,生死無得免者。數年間,烏合愈眾,分為十二大隊。時,歲饑,賊以人為食。順治二年,我巡撫李國英大破諸賊於遂寧之曠虛壩,九思、潮等走死,韜以殘卒數百奔川東,歸樊一蘅。 諸賊或稱四家,或稱十三家,袁韜、武大定及夔州譚文、譚詣、譚宏、巫山劉體純、酆城胡明道、金城姚玉川、施州衛王光興,皆甚著。其王有進、景果勒、張顯、劉惟靈、白蛟龍、楊炳英、李世傑等,莫可稽考,總所謂十三家賊也。 又獻忠未敗,李自成之眾先潰出關,袁宗第、賀珍之徒,偕郝搖旗、李本榮、黨守 【第 60 頁:版面影像】 素、李永亨等約結十三家,出入巴渠、巫峽間,則所謂西山寇也。 又各州縣亂民,號土暴子,以打衙蠹為名,凡胥吏之有聲者,糾眾擒之,或投之水,或畀諸火,甚則臠食其肉。官司朿手,無可如何。而一時紳士家豪奴悍僕,戕滅其主,起而相應,深山大榖中,豎寨柵,標旗幟,攻劫鄉里,以人為糧。其惡殆與獻等。其時,川南、川北畏土暴子甚於流賊也。 戊子順治五年(明孽尚分據蜀)蜀大饑,人相食。先是,丙戌、丁亥,連歲洊饑,至是彌甚。赤地千里,糲米一斗價二十金,蕎麥一斗價七八金,久之亦無賣者。萵芹、木葉,取食殆盡。時有裹珍珠二升易一面不得而殆,有持數百金買一飽不得而死。於是,人皆相食,道路餓殍,剝取殆盡,無所得,父子、兄弟、夫妻,轉相賊殺。其食人之法,亦有如下。羹羊、饒把、火和、骨爛等名目,雞肋篇所載云云也。 外王父遯庵先生云:往時避寇山中,經過一茅屋,突煙騰起,疑為居人,直入,見釜中所煮皆入手掌腿足等物,駭愕失聲。時幸主者出外,不然難免。 家老僕云:宅外里許,有餓死於道者,某某謀夜定剝之,至則止存一頭,先為人所攫矣。余兒時見親故中,老叟數人,目黃如蠟,詢之,皆啖人肝所致者。 眉州民有陳大玉、劉尚等,居城南外五里賀家橋,有李三樹,熟而不取,計以誑行人,使之竊李,掩擒殺食,前後所食甚眾。庚寅年事定,被害民陳五春首於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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