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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40 頁:版面影像】 劃一統費長夫草價並卹病亡將士片 再查湘准統兵官月支統費,曾經已故大學士曾國藩刊定營章,統三千人者,月給統費銀一百三十兩。臺灣漫無限制,冒濫實多。從前鎮道統兵,皆月支統費銀四百兩,其餘不論所統兵數,隨意開支,至少月支二、三百兩。經臣批令減裁。臺灣百物昂貴,與內地情勢不同,統兵大員,固應稍資體恤,但須嚴定限制,方足以昭平允而杜虛糜。現 【第 341 頁:版面影像】 定每統千人,月給統費銀一百兩,多一營者添統費銀五十兩,以此類推。 又臺灣楚軍,每營用長夫一百九十二人,淮軍每營長夫一百八十人,多寡不齊,均資口實。亦經臣於本年九月底一律裁減,不論淮、楚,每營給發夫價一百人。此外,淮軍素有柴草銀費一百六十兩,均於本年十月,改令與楚軍一律發支。 惟臺灣煙瘴之鄉,營哨官弁、幫辦文武員弁歿於軍營者尤眾,旅櫬不能還里,紛乞川資,實堪憐惻。若不量加賙卹,坐令暴屍海外,甚非朝廷矜憫戰士之心。臣仍照故江督沈葆楨舊章,營官病亡,卹銀三百兩,哨官一百兩,其次幫辦委員提鎮給銀一百兩,都守以上給銀五十兩,以下給銀三十兩,文員州縣以上給銀一百兩,佐雜給銀五十兩。除咨明戶部外,謹附片具陳。 軍機大臣奉旨:戶部知道。欽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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