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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70 頁:版面影像】 一、除還本銀七萬一千八百兩。 一、除局用各款銀四千七十兩,實餘銀九千六百兩。 附錄官辦硫磺出入數 一、收舊管存硫磺四十萬四千一百餘斤,計成本銀三千七百八十餘兩。 一、自光緒十二年十一月開辦起,至十四年底止,共採煎硫磺八十一萬八千三百餘斤,成本銀七千六百五十九兩。 一、管收共存硫磺一百二十二萬二千四百餘斤。 一、除耗出售八十八萬三百斤,得價銀一萬九千九十兩。 一、除還本並局用,餘銀四千三百餘兩。 一、仍存硫磺二十五萬四百斤。 一、收舊管存硫磺二十五萬四百斤,計本銀二千三百餘兩。 一、光緒十五年正月起,至十二月底止,共採煮存硫磺四十一萬五千六百斤,成本銀三千八百九十兩。 一、管收共計六十六萬六千斤。 一、除耗出售四十萬七千斤,得價銀八千八百兩。 一、除還本並局用,實餘銀三千二百兩。 【第 371 頁:版面影像】 一、仍存硫磺二十五萬四千斤。 以上二款皆歸撫番用訖。 按原本分四摺報銷,見其文煩,又不能不存其事,故附錄於此。陳澹然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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