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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購辦水陸電線摺(十二年八月二十八日)

【第 258 頁:版面影像】

噸三分,此次所訂電線,議定頭等近岸重十噸者一百里,餘皆重至二噸,不獨價值便宜,線料亦大相徑庭。且查瓊州水程不足六十里,據大東北公司開送從前包辦海線價銀二萬餘兩。若以臺灣線價比較,更屬廉平。至添購修理電線輪船一項,按照合同所開機器馬力,價亦不昂。臣於經費萬分支絀之中,勉辦急需之具,若不切實籌算,給價或多,微特不能節省,且將見笑洋人。旱線由基隆、滬尾合至淡水,由淡水至臺灣府城,往來兩道議定八百里。除木料之外,餘皆由泰來承辦,共價三萬兩。訂於明年正月安設。水線定於明年六月安設。臣尤慮者,安設水線,費款至十萬金,一旦有事,或被敵人割斷,不獨無裨緩急,且將虛擲鉅金,殊為可惜。今自造一船,可以自行取撈,便益甚大。惟此項經費無著。臣同沈應奎反復籌議,只有百貨釐金項下可以撥支。但本年六月,甫經開辦,每月收數銀不足四千兩,三年之內,能否相償,尚無把握。臺地安設電報,於茶商最為得益。彤恩現與商人議定,如三年內釐金收數不敷,電價由商捐助。除將合同、船圖咨送海軍並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外,謹具摺以陳。

軍機大臣奉旨:該衙門知道。欽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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