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    ※進階搜尋
◆叢刊目錄:  
  ◆您的位置: 首頁【叢刊目錄】→第273種:東華續錄選輯 →東華續錄選輯(一)→乾隆朝→乾隆十七年
操作說明
 ◇目錄瀏覽
. 瀏覽叢刊目錄
.開啟書籍目錄網頁
.瀏覽書籍目錄網頁
.開啟文章內容網頁
 ◇文章內容瀏覽
.瀏覽文章的內容
.瀏覽版面影像
.在首頁、書籍目錄、文章內容間切換位置
 ◇搜尋全文資料
.簡易搜尋
.使用布林邏輯符號
.進階查詢
 ◇瀏覽搜尋結果
.瀏覽搜尋結果
.瀏覽文章列表
 

  乾隆十七年

【第 8 頁:版面影像】

乾隆十七年

乾隆十七年壬申(一七五二)春三月戊寅(十七日),調陳宏謀為福建巡撫。

夏六月癸巳(初四日),諭:『臺灣彰化縣兇番戕殺兵民一案,督、提所奏據該地方文武稟報互異,俱未得實情。立柱、錢琦見差巡察,久之未奏。因傳旨詢問,並令察訪確情。今立柱、錢琦覆奏仍屬枝梧,未得實情。言官為朝廷耳目,況身處其地,無難審察情偽。乃僅據地方官稟報敷衍其詞,並未親往察勘;且稱初札商督、撫會銜入告,經駁回專摺具奏。似此,則巡察竟成冗贅,於設官本意失之遠矣。立柱、錢琦交部議處,原摺並發。看來臺灣文有道、府,武有鎮、營,足資彈壓。巡察三年更替,徒擁虛名;事權則不如督、撫,切近又不如守、令,介在其間。在有志向上者,或以多事致敗;而循分供職者,多致志氣隳頹,或且歎為擯斥外出也。於公事殊無裨益!所有巡察臺灣御史,著三年一次命往;事竣即回,不必留駐候代。著為例』。

【第 9 頁:版面影像】

秋七月辛未(十三日),顧濟美緣事解任,以德舒為福建布政使、來謙鳴為福建按察使(由延建邵道遷)。

——以上見乾隆朝「東華續錄」卷十二(原乾隆卷三十三至三十六)。

.本文顯示:共  1  頁 .目前位置:第 1 頁
 
回到最上面
建議使用瀏覽器:Microsoft Internet Explorer 5.0以上版本  最佳瀏覽解析度:800 × 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