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三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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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三十年乙酉(一七六五)夏五月丁丑(初三日),諭:『巡視臺灣御史,前已降旨三年簡派一次;事竣即回,無庸留駐候代。今思該處見有道、鎮大員駐紮,一應地方事務俱可隨時經理;而向來巡察御史在彼並未聞有所建白,原屬有名無實。若遽行裁撤,則地方官或以遠隔海洋,無人稽察,日久不免廢弛;亦不可不防其流弊。嗣後屆三年請派之期,該衙門仍照例奏請,或暫停派往、或數次後派員一往巡查;候朕隨時酌量辦理。其盛京等五處分班簡派稽察,亦照此例行』。
——以上見乾隆朝「東華續錄」卷二十一(原乾隆卷五十九至六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