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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乾隆六十年

【第 143 頁:版面影像】

乾隆六十年

乾隆六十年乙卯(一七九五)春二月甲寅(初二日),以錢受椿為廣西布政使(由福建按察使遷)。

乙卯(初三日),以李殿圖為福建按察使(由甘肅鞏秦階道遷)。

夏四月庚寅(初十日),召伊轍布來京,調田鳳儀為福建布政使。

辛卯(十一日),諭:「昨據伍拉納、哈當阿等奏「臺灣賊匪陳周全等糾眾滋事」

【第 144 頁:版面影像】

,已有旨令該提督等速往查拏。茲又據伍拉納等奏:「該處漳、泉、廣東各村莊俱起義民,賊匪多被擒獲,餘黨紛紛竄散。陳周全等三月十五日攻擾民莊,有義民首楊仲舍、許暢舍、施邁舍、金鋪觀等招募義民二千餘名,假意投入賊夥,與賊飲酒,出其不意,殺死賊匪百餘人,將賊首陳周全拏獲,裝入木籠」等語;覽奏欣悅。臺灣自林爽文滋事後大加懲創,乃為時未久,陳周全等復敢聚眾戕官,不法已極;實屬罪不容誅。該處義民幫同殺賊,而義民首楊仲舍等能招集多人誘獲賊首,實屬可嘉之至!除楊仲舍等四人,交伍拉納等查明照從前義民黃奠邦、郭廷筠等之例,超擢官職、優加賞賚,俟事定後送部引見外,所有義民首及義民等,查明廣東是何村莊?福建是何村莊?將本年應納錢糧,均著該督、撫詳查分晰住址,概予寬免,以示朕嘉惠善良、恩施逾格至意』。

丁酉(十七日),諭:『臺灣奸民陳周全等糾眾滋事一案,伍拉納身為總督,一聞匪徒肆擾之信,自應即日渡台前赴鹿仔港一帶督率辦理,據實詳查;乃僅派烏蘭保帶兵前去,而伍拉納竟在內地安坐並廈門亦不前往,節經降旨嚴飭。見在逆首陳周全、陳光輝等俱經就獲,其隨從餘匪亦皆陸續拏獲多名正法;是該處此時撫輯居民、緝拏餘孽及地方一切應行查辦事件,均關緊要。本日據伍拉納奏到之摺,仍在內地逗遛,猶不親身前往;是其始終退縮,尚復何顏忝膺封疆重寄!伍拉納著即遵旨速赴臺灣查辦一切,仍交部嚴加議處。至前據哈當阿奏:「鹿耳門外有船十餘隻在洋游奕,似非商船形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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