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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錢謙益

【第 39 頁:版面影像】

錢謙益

錢謙益,江南常熟人。明萬曆三十八年一甲三名進士,授翰林院編修。天啟元年,充浙江鄉試正考官。五年,聽勘,御史崔呈秀作東林黨人同志錄,列謙益名;御史陳以瑞亦疏劾之:罷歸。

崇禎元年,起官;不數月,洊擢詹事、禮部侍郎。會推閣臣,謙益慮禮部尚書溫體仁、侍郎周延儒並推則名出己上,謀沮之。囑其門人給事中瞿式耜言於主推者,擯體仁、延儒,以成基命及謙益等十一人列上。先是,謙益主試浙江時,所取士錢千秋首場文用「一朝平步上青天」句,分置七義結尾;為給事中顧其仁舉發。謙益先伺知,即具疏

【第 40 頁:版面影像】

劾奸人金保元、徐時敏偽作關節,撞騙得賄;下刑部鞫訊。時敏、保元皆遣戍;千秋逾年始至,亦論遣;謙益奪俸。至是,體仁追論謙益賄賣關節,不當預選;延儒亦言:「會推名雖公主持者止一、二人,餘皆不敢言;既言,徒取禍耳』。莊烈帝御文華殿,召對延儒諸臣,謙益辭頗屈;命禮部進千秋卷。閱竟,責謙益;謙益引罪,遂褫職。下法司議:以謙益自發在前,不宜坐。體仁復言獄詞出謙益手,詔下九卿、科道再勘;乃坐杖論贖,千秋荷校死。十年,常熟人張漢儒訐謙益貪肆不法,巡撫張國維、巡按路振飛交章白其冤;乃下刑部逮訊。謙益嘗為太監王安作碑文,為司禮曹化淳所知;及獄急,求救於化淳。體仁聞,密奏交結狀。化淳時見信任,自請按治;刑斃漢儒,且發體仁他罪狀。體仁引疾罷,獄乃解;謙益削籍歸。

十七年,流賊李自成陷京師,明臣史可法、呂大器等議立君江寧;謙益陰推戴潞王常淓,與馬士英議不合。及福王由崧立,謙益懼得死罪,上疏頌士英功,士英乃引謙益為禮部尚書。謙益復力薦閹黨,為阮大鋮等訟冤;大鋮遂為兵部侍郎而憾東林,仍不時會捕。獲妖僧大悲,欲引謀立潞王事,盡誅東林諸人,謙益亦預焉;士英不欲興大獄,乃已。

本朝順治二年五月,豫親王多鐸定江南,謙益迎降。尋至京候用;三年正月,命以禮部侍郎管秘書院事,充修「明史」副總裁。六月,以疾乞假;得旨:『馳驛回籍,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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