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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9 頁:版面影像】 十五年,奏請歸隸旗籍,以弟豹伐己入侍,許之;於是隸漢軍鑲黃旗。 時海敵鄭成功擾海濱,一圍象山、再犯臺州,復陷遂安、平陽諸邑;兵部劾雄失守城池罪,得旨寬免,令立功自贖。十六年四月,羽黨將犯太平;雄遣兵迎戰,生擒百餘人,餘望風遁。五月,鄭復傾巢犯寧波;雄出城督戰,陣斬五百餘級。賊退出定關,造木城為久踞計;雄分兵三路進勦,羽眾潰,竄入海。 十八年,晉三等侯。雄疏辭,兼請解提督任;得旨:『卿擒福王投誠,隨大兵攻戰,功績懋著,且鎮守海疆有年;故特授侯爵,用示眷酬。宜祗遵成命,益彈忠猷,以副倚任;勿遜辭』!康熙二年,卒;贈太傅,賜祭葬如例,謚「毅勇」,以從子象坤襲爵。乾隆十五年,定世襲侯號曰「順義」 --見原書卷七十八「貳臣傳」(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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