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之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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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年,江西平;命之孝還京,以所募兵留充江西綠旗營伍。是年九月,之信以悖逆賜死廣州,法司議之孝應連坐;詔免之,仍隨內大臣班入直。二十年五月,請迎其父骸骨於廣州,歸葬海城;得旨俞允。二十二年,議政大臣等追論之孝當之信叛時不能討賊;邇者藉詞葬父,久留海城,又奏請欲守陵寢,計圖宴逸:應革職銜,與其子弟並籍入內務府。詔從寬,止削其職。
三十五年正月,卒;年五十有七。
子崇坦,官至鑲紅旗漢軍副都統。
--見原書卷五「大臣畫一傳檔正編」(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