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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頁:版面影像】 弁言(二) 臺灣省立博物館所藏清季光緒年間恆舂、彰化兩縣部分檔案,一般通稱為「劉銘傳撫臺檔案」。按劉銘傳先於光緒十年(一八八四)閏五月二十四日因備禦法兵侵略,奉命以巡撫銜督辦臺灣事務蒞臺;同年九月十一日,補授福建巡撫,仍駐劄臺灣督辦防務;翌年(一八八五)九月初五日,福建巡撫改為臺灣巡撫(嗣經奏準如甘肅新疆之制,稱「福建臺灣巡撫」。福建巡撫事,由閩浙總督兼管),始籌備臺灣建省事宜;至十七年(一八九一)四月二十日奉準開缺,二十八日交卸離職:在臺共閱八年。但上述檔案有起自光緒二年(一八七六)並有至於二十一年(一八九五)臺灣淪日之前不久者,綜計先後歷時十有九年;雖其中以劉氏撫臺期間文件為多,而外此者亦達四分之一左右。經重加整理刊行,因題為「劉銘傳撫臺前後檔案」。 原藏檔案系分類整理編目,今編改按各官署發文日序排比,以見各案所涉史事之先後。每案標題亦經重擬,除概括其事由外,並略示其主客體,以明檔案之特殊性質。在全部一百六十四個文件中,光緒八年正月初十日「分巡臺澎兵備道行知鵝鑾鼻野蓉坑深坑築壩事宜」一件後,原另有同一事由為臺灣府轉行之件;因內容與前一件相同,已予刪略。又十一年正月十四日「臺灣府轉知南番屯軍募足一旗防禦」一件後,原夾附有二 【第 4 頁:版面影像】 月二十四日南番屯軍呈覆之文;經改編為單獨一案,增列於發文當日之次。如此一刪一增,件數未變。此外,凡遇同案分行數稿或附有內容相同文件,僅存其主稿或主要之件,餘從略。至最後之「拺東堡總理林振芳等申報當地米榖產銷情形」一件已在日據時期,祇能作為附文而已。 惟另有一案,尚待考訂。光緒十年十月初一日「分巡臺澎兵備道札飭彰化紳士招募土勇一營」文中所云「該紳」未見姓氏,顯系脫漏。經檢原件,文面有批:『文內「該紳」連篇累牘(原批誤「讀」),究不知何人?可笑』!按當時臺澎兵備道系岳陽劉璈(字蘭洲),為備禦法兵,在所存檔案中有兩件札飭彰化縣紳士募集土勇文件;前一件為同年九且十一日「札飭彰化縣紳士林朝棟、林文欽招募土勇兩營」文,後一件即上述未見姓氏之件。在前件中,明示林朝棟、林文欽聚族於彰化縣轄之罩霧鄉(即今霧峰)素為一鄉信服;並指定將募集之勇,編列為「禮」、「義」兩營,所有應募勇弁薪糧,初照「仁」營章程給發(參原札)。在本件中,雖脫漏「該紳」姓氏,但亦明示「該紳」為彰化縣轄之南投地方一鄉所信服,並約定募勇編為「信」營。考劉銘傳著「劉壯肅公奏議」(「文叢」第二七種)光緒十一年五月二十六日「嚴劾劉璈摺」所舉劣蹟之一有云:『查訪(劉璈)新募「仁」、「義」、「禮」、「智」、「信」五營土勇營官中,有本地富紳林文欽、吳朝陽,皆系劉璈門生………』。其後不久在「奏參林文欽等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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