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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3 頁:版面影像】 將前刻關防銷燬,庶捐款剋期繳解,晉、豫嗷嗷待哺之饑民稍有指望。如蒙俞允,即由臣咨行該前撫臣查照』。得旨:『丁日昌賑捐事務,准其專摺具奏』。 甲午(十六日),諭:『何璟等奏:「本年四月間,臺灣府城突被風災,巡撫行署及北城垛口暨內外民房等處多有坍塌傾折情形並傷斃兵民」等語。此次臺灣遭風,究竟吹倒房屋、傷斃人口實在若干?禾稼、民房及此外各屬有無被風之處?各澳師船並商、漁船隻有無失事?著何璟、葆亨督飭臺灣道夏獻綸確切查明,妥為撫恤,毋令失所』。 ——以上見光緒朝「東華續錄」卷二十二(光緒二十三)。 冬十月戊戌(二十二日),諭:『吳贊誠奏「病勢增劇請開署缺」一摺,光祿寺卿吳贊誠,著開福建巡撫署缺,仍督辦福建般政事宜』。 以裕寬為福建巡撫。 己亥(二十三日),諭:何璟等奏「臺灣後山番社悔罪自投請將出力之提督獎勵」一摺,福建臺灣後山加禮宛等社番眾滋事,經官軍擊敗後悔罪投誠,並將姑乳斗玩一名縛獻正法,各番社現已一律安帖,辦理尚為妥協。記名提督福建漳州鎮總兵孫開華赴勦迅速,尤為出力;著賞給白玉柄小刀一把、白玉四喜搬指一個、大荷包一對、火鐮一把,以示鼓勵。其餘出力員弁,著准其擇優彙案保獎』。 ——以上見光緒朝「東華續錄」卷二十四(光緒二十四)。 【第 34 頁:版面影像】 十一月乙卯(初十日),何璟等奏:『新設臺北府及所屬三縣各立專學,請將文武學額分別改撥加增』。下部議奏。 辛未(二十六日),慶春、何璟奏:『福建省設立閩海關監督,始於康熙二十三年,其時僅將南臺、廈門兩處口岸報部。雍正七年,始將南臺等二十處口岸報部。其初,或由巡撫兼管、或由監督專管,本無一定。乾隆元年,歸福建總督管理;三年,總督兼轄閩、浙,始以關務改歸將軍。七年,由督、撫臣題徵稅口岸共十九處;歷今百年餘年,未嘗輕議更改,榷稅亦從無貽誤。良以列聖於此幾經詳慎比較而後垂為定制,率由罔愆;此成憲之不可改者也。閩關正額盈餘,每年應徵銀十八萬五千兩;同治四、五年間,歲只徵銀七、八萬餘兩。迨前任將軍英桂、文煜歷加整頓,逐漸旺徵;遞年以來,已徵至十四、五萬兩。近年,三聯票暢行。光緒二、三兩年迭遭水患,常稅稍形減色。然常稅雖減,洋稅日增;現在全年四結,福、廈兩口徵銀二百四、五十萬兩,滬尾、打狗兩口約徵銀三、四十萬兩。擬之江海關則不足,較之江漢、粵海等關則過之。此盈彼絀,理勢固然;不獨閩海一關為然也。其通關支銷一切經費,除稅務司辛俸各款外,每年僅支銀一萬三、四千兩,實較他關尤為撙節。法不敝不變,今閩關法尚未敝,似不宜變;此公事之不可改者也。閩海與粵海情形不同:粵則海口錯綜,西如高、廉、雷、瓊海口,東如惠、潮各口,皆由書吏承攬監督;轄千餘里之稅口,委用數十書吏,稽查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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