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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跋

【第 77 頁:版面影像】

何跋

光緒建元五月,寶應王中丞奉命渡臺,檄予隨營辦理文案。越四月,而中丞病作;又一月,中丞內渡就醫,遽捐館舍。杜陵失武,余甚慟之!

方中丞之在臺也,公餘之暇,日事吟詠,因作「臺灣雜詩」;每成一絕,即以示予。予受而錄之,積至三十二首;嗣於病中又作「續詠」十二首,予皆錄稿置行篋中。

次年,豐順丁中丞接篆,復命予進署;勞形案牘,無暇展誦。十月,又有臺灣之役,襄辦營務,三年春,防務稍弛,丁中丞回省,命予留住行營。勾稽之暇,每與汪序東明府、林鶴蓀孝廉倡和為樂。惟時,馬子翊孝廉校官臺灣。子翊,詩人也;作「臺陽雜興」三十律示予,予亦得二十四律;互相參考,甚愧予詩不如子翊之工也。因與子翊約:俟旋省,當謀付梓。故子翊稿,亦存於予。

迨予內渡,即稽榷水口;旋奉諱回里。人事雜沓,束之高閣者又三年。今夏回閩,知子翊歸道山。因檢其遺稿並王中丞稿彙錄成帙,付之手民;非敢云訂敬禮遺文,蓋實踐橋公夙約也。其附贅拙作者,蓋從楊臥雲、汪謝城兩先生之命耳。中丞「續詠」詩註有「寧靖王圭」一事,予次年渡臺,獲睹是器,實未有「朱術桂」三字;不知中丞當日何以言之?

【第 78 頁:版面影像】

予詩成於三年夏間,彼時阿棉、烏漏等社尚在負嵎;今已一律招撫,且巡道仍兼學政、總兵仍挂印。不數年間而變更又如此,因附記之。

光緒辛巳十月,山陰何澂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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