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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檄飭仁和錢塘二縣嚴行保甲察拿奸宄(康熙十三年四月初四日)

【第 39 頁:版面影像】

檄飭仁和錢塘二縣嚴行保甲察拿奸宄(康熙十三年四月初四日)

為嚴飭察拿奸宄,保衛地方事。

照得邇來軍書旁午,民間訛言四起;因有不軌奸徒,乘機擾動、煽黨結謀,希圖構亂。各屬屢經發覺,擒拿法處;嗟此愚頑,自投羅網!省城為通會之區,五方叢聚,譏察尤宜嚴謹;合亟申飭。

為此牌仰該縣照牌事理,即督所屬地方人民嚴行保甲--一甲之內,互相稽查;並寺廟庵觀,通加嚴飭。如有來歷不明之人,毋得容留。其或出入詭秘、蹤跡可疑者,立

【第 40 頁:版面影像】

刻報官查究。倘有徇隱,事發之日,定行連坐治罪。該縣一面分遣的役密行巡緝,果能捕獲真正奸細者,定加重賞;但不得借端生事,擾動良民。該縣務須實心奉行,俾奸宄無可潛藏,地方共保安靖。如或因循玩忽、虛文塞責,軍情重大,取咎匪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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