檄飭紹協副將撲剿土寇(康熙十三年四月)
【第 45 頁:版面影像】
為稟報賊情事。
康熙十三年四月初三日,據紹興府報稱:『湯浦等處因閩省變叛,土賊相繼嘯聚山林者百十餘人;伏乞發兵撲剿』等因到本部院,據此。為照浙省地方久經寧謐,頃報閩省兵變,浙境壤地相連,誠恐山海土寇乘機竊發;本部院屢次申嚴防禦在案。今據紹興湯浦等處有賊聚至百十餘人,騷擾村坊;合行飛飭撲剿。
為此牌仰該副將照牌事理,文到即便撥發官兵,遴委勇敢都守一員統領,會同廳、縣捕快前往湯浦、四都一帶地方,將前項土賊盡行殲滅;務盡根株,毋使滋蔓。仍確探別處有無餘黨窩線?密行緝;將情形不時報聞。更須申明軍紀,束兵愛民;不得因而
【第 46 頁:版面影像】
擾累無辜!察出取咎未便。速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