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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 頁:版面影像】 核滅馬價疏 總督浙江等處地方軍務兼理糧餉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臣李之芳謹題:為請定歲終奏銷,以肅馬政事。 據浙江布政司布政使陳秉直詳報到臣。該臣看得浙省各鎮協營康熙十一年並十年購買馬匹一案,經前督臣劉兆麒具疏奏報,部議以所買馬價比江南提標馬價浮多,請敕核減造冊等因;隨即經備行布政司遵照部駁各款,逐一查明核減造冊去後。今據該司詳報動支康熙十年分朋銀購馬二百三匹,共核減二百二十四兩二錢;又動支康熙十一年分朋銀買馬二百七十二匹,今核減三百四十兩七錢。至於各營康熙十年分買馬二百三匹未經開明價值緣由,查馬價銀兩原系動支康熙十年朋銀購買,即於十年朋樁奏報冊內注明在案。今據該司備造清冊前來,臣謹具題,伏乞皇上睿鑑施行。 康熙十二年十二月二十二日題。 奉旨:『該部知道』。 咨提督酌議通省增兵(康熙十三年正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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