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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兩廣殷石汀計招海寇

【第 85 頁:版面影像】

答兩廣殷石汀計招海寇張居正

鳳賊為廣帥所破,走呂宋。

辱示鳳賊事,前聞閩人招之已入彀矣,近又有出洋之報。僕竊料此賊,目前恐未可

【第 86 頁:版面影像】

得。何者?閩、廣之人皆欲要以為己功:為閩人者,必將曰「汝無歸廣,廣中名為招撫,實欲殺汝也」;為廣人者,亦必曰「汝無歸閩,閩中名為招撫,實欲殺汝也」。故賊疑而不決,歸漢、歸楚,莫知適從;反使狡賊得以其間而納吾接濟之人,求其必用之物。久之,復開洋而去,何處覓蹤?是我以招撫誘賊,而賊亦以招撫啖我;非計之得也。

僕願廣中俱勿以「招撫」為名,但嚴兵以備之,禁海上人勿與接濟!今公在廣,料彼不敢輒肆。彼不得入廣,必走閩;卻令閩人招之,或可得也。閩、廣皆在疆域之內,但欲得賊耳,何必功出於己乎!且掎之逐之,其功亦自有不容掩者。然僕所為必責之閩者,蓋以此賊舊只於廣中作賊,閩人未罹其毒。今使廣人得之,不殺則無以洩地方之憤;殺之則廣賊見聽招者尚多,將令反側者不安。若閩人得之,則殺之不為失信,赦之不為失刑;且料賊之心,亦頗信閩而不信廣也。惟公與金大參密計之,此所謂以與為取者也。

梧州鹽稅事,公所取一一精當;已下所司議行。

--見原書卷三百二十七(「張江陵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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