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    ※進階搜尋
◆叢刊目錄:  
  ◆您的位置: 首頁【叢刊目錄】→第29種:福建臺灣奏摺 →禮部咨文
操作說明
 ◇目錄瀏覽
. 瀏覽叢刊目錄
.開啟書籍目錄網頁
.瀏覽書籍目錄網頁
.開啟文章內容網頁
 ◇文章內容瀏覽
.瀏覽文章的內容
.瀏覽版面影像
.在首頁、書籍目錄、文章內容間切換位置
 ◇搜尋全文資料
.簡易搜尋
.使用布林邏輯符號
.進階查詢
 ◇瀏覽搜尋結果
.瀏覽搜尋結果
.瀏覽文章列表
 

  禮部咨文

【第 10 頁:版面影像】

禮部咨文

為移咨事,祠祭司案呈光緒五年十一月十四日內閣奉上諭:兩江總督沈葆楨秉性沈毅,練達老成。歷受先朝恩遇,由翰林外任知府,洊擢封圻。前在江西巡撫任內籌辦軍務,悉協機宜;嗣因殲除粵匪餘孽,賞給一等輕車都尉世職。朕御極後,擢任兩江總督

【第 11 頁:版面影像】

,於地方利弊,認真整頓;任事實心,不避勞怨。前因舊疾增劇,籲請開缺,當經賞假兩月;方冀調理就痊,長資倚任。茲聞溘逝,悼惜殊深!加恩追贈太子太保銜,入祀賢良祠,照總督例賜卹;任內一切處分,悉予開復。應得卹典,該衙門察例具奏。靈柩回藉時,沿途地方官妥為照料。伊子附貢生沈瑋慶,著賞給舉人,准其一體會試;附生沈瑩慶、瑜慶,均著以主事用;沈璘慶、沈璿慶、沈瑤慶、沈琬慶,均著俟服闋後由吏部帶領引見,用示眷念藎臣至意。欽此。欽遵。抄出到部。相應移咨兩江總督遵照可也。須至咨者。

光緒五年十一月三十日。

.本文顯示:共  1  頁 .目前位置:第 1 頁
 
回到最上面
建議使用瀏覽器:Microsoft Internet Explorer 5.0以上版本  最佳瀏覽解析度:800 × 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