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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請改駐南北路同知片

【第 60 頁:版面影像】

請改駐南北路同知片(同日)

再,據臺灣道夏獻綸詳稱:臺灣向設南北兩路理番同知:南路駐紮府城、北路駐紮鹿港。今內山開闢日廣,番民交涉事件日多,舊治殊苦鞭長莫及。如將南路同知移紮卑南,北路同知改為中路移紮水沙連,各加「撫民」字樣,凡有民番詞訟,俱歸審訊;將來升科等事,亦由其經理:似於民番大有裨益。其南北路屯餉,向由各縣征收,交該同知散放者;該同知既經移紮,礙難兼顧,應改由各縣就近自行發給等因。臣等伏思朝廷因事而設官,任官者即宜顧名而思義;該同知既以理番為名,當以撫番為事。向惟番境未闢,故分駐郡城、鹿港,以待招徠;今榛莽日開,蠢頑歸化、民熙熙而往,番穰穰而來,杜其猜嫌,均其樂利,咸以官為依附。倘非躬親坐鎮,何以盡撫循之實,而期聲教之同!合無仰懇天恩,飭部核議。如蒙允准移紮,更請飭鑄「臺灣南路撫民理番同知」、「臺灣中路撫民理番同知」關防各一顆換給,以資信守。除衙署應另行勘建外,俸廉照舊,毋庸議加。臣等為因地制宜起見,謹合詞附片陳明;是否有當?伏乞聖鑑訓示遵

【第 61 頁:版面影像】

行。謹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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