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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33 頁:版面影像】 三月壬午朔,永安廠災。 丁亥,楊嗣昌報捷;上益發銀牌五百、紵絲三百、帑金五千犒戰士及陣沒吏卒。 清兵至義州,欲入錦州;總督洪承疇同遼東巡撫方一藻以前鋒祖大壽、團練吳三桂先扼錦州、松山,禦之。 各鎮監盡行撤還。 壬辰,免畿郡十一年料匠等銀。 甲午,賑京城貧民各二百錢。 乙未,戶科給事中左懋第言:『去歲彗星見,下詔停刑而彗即夕消;何今日之不應也!臣又思之,皇上停刑之詔,特其具也;今之齋禱,猶其文也。臣□皇上先以文,即繼以實;此時得毋實尚未見,而天下不之信乎!臣敢直以實進:練餉之派以益軍實,不得已之事也。皇上減兵省餉,天下已識加惠之意。兵減而餉未減,恐貪者藉以餉其私;乞皇上下詔寬練餉加派之數。刑獄以待有罪,亦不得已之事也。捧讀詔傳,慇慇刑獄是矣;乞皇上取獄之輕重一一審之。停刑可以消彗,豈明刑不足以返風乎!如此而天變不止,臣不信也』。 戊戌,賜貢士魏藻德以下三百人進士及第、出身有差。先是,召貢士三十餘人於文華殿,上問「內外交訌,何以報仇雪恥」?通州魏藻德進,對曰:『以臣所見,不離明 【第 234 頁:版面影像】 問;使大小諸臣皆知所恥,則才能自生,功業自建』。娓娓數百言;更自敘戊寅守城功。上心識之,故遂首拔。辛亥,進士姚宗衡等四人授檢討、黃雲師等五人授給事中、馮垣登等五人授監察御史、顏渾等二人授吏部主事、張朝延等七人授兵部主事——皆召對稱旨,特授是官;前此未有也。進士張璘然亦與召對,面藍,上惡之,不用;璘然心甚不平。 分賑畿南三萬金。是日雨。 壬寅,嘉興天鳴。 丙午,免兩河積逋。其災甚者,緩徵之餘,免八年、九年十之三。 夏四月戊午,巡撫江西右僉都御史解學龍薦舉佐領官及布政司都事黃道周;以道周黨邪亂政、學龍藐法徇私,俱逮下刑部獄,廷杖、論戍。 浙西大水。 庚申,命撫按薦舉分治兵、治餉才幹實跡,如失實連坐;至考選大典須科、貢兼收,以收人才用之,違者罪之。 以宿州等三十州縣荒災,免其八年逋賦。 丙寅,上以吏部考選不列舉貢,遂命貢士並歲貢士共二百六十三人俱於六部諸司及推官、知縣通行察補;並諭吏部:『此系特用,後不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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