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七 牌示太歲(實則光緒)十七年十月十六日 一一一○七-一三新竹縣都城隍、監理醮務,示告下屬至期齊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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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七牌示太歲(實則光緒)十七年十月十六日一一一○七-一三
新竹縣都城隍、監理醮務,示告下屬至期齊集
前銜〔監理醮務、新竹縣都城隍〕為牌示事。照得本爵職掌陰陽,權司監醮,定於日,親詣竹北樹杞林聯庄法壇監理,一切科表,分別核轉外,合行遣牌示知。為此牌,仰所屬司神等,一體遵照。至期齊集,隨同前往,勿得參差,各宜凜遵,毋違。須牌。
一、牌示懸掛頭門
(圖表,故省略,詳細內容請參見版面文件)
太歲辛卯年拾月十六日稿(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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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表,故省略,詳細內容請參見版面文件)新竹縣城隍印(紫色)
都城隍行(圖表,故省略,詳細內容請參見版面文件)
(註)本文件與上一件及下二件相連,年月日及判行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