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    ※進階搜尋
◆叢刊目錄:  
  ◆您的位置: 首頁【叢刊目錄】→第295種:淡新檔案選錄行政編初集 →第三六 紅稟 光緒七年十月七日 一一二○四-二二木匠首蕭秋月稟請退辦,新竹知縣徐不准
操作說明
 ◇目錄瀏覽
. 瀏覽叢刊目錄
.開啟書籍目錄網頁
.瀏覽書籍目錄網頁
.開啟文章內容網頁
 ◇文章內容瀏覽
.瀏覽文章的內容
.瀏覽版面影像
.在首頁、書籍目錄、文章內容間切換位置
 ◇搜尋全文資料
.簡易搜尋
.使用布林邏輯符號
.進階查詢
 ◇瀏覽搜尋結果
.瀏覽搜尋結果
.瀏覽文章列表
 

  第三六 紅稟 光緒七年十月七日 一一二○四-二二木匠首蕭秋月稟請退辦,新竹知縣徐不准

【第 39 頁:版面影像】

第三六紅稟光緒七年十月七日一一二○四-二二

木匠首蕭秋月稟請退辦,新竹知縣徐不准

具稟台下木匠首蕭秋月,稟為將情稟明,恩准退辦,以回內渡事。緣月充當木匠首,小心奉公,迨至憲恩蒞任以來,月所有應繳眠床、枋箱架等物,經已備繳,足用無誤。茲本月間,接到內地家信,疊次報稱:月母現年近七旬,染病在床,逐(著)月趕

【第 40 頁:版面影像】

緊內渡,朝夕奉老。切思月有匠首之責,若不稟懇恩准退辦,誠恐公事臨時貽誤責咎。不已,將情預先稟懇,伏乞大老爺恩准退辦,俾得內渡奉親,沾感不忘。切叩。

正堂徐批:據稱母老患病,稟請退辦,本可照准,現奉撫憲開築大甲溪堤工,本邑地方應備木匠二十名,業已限令該匠首,照數僱備,著即遵照,不得藉此推諉。十一(圖表,故省略,詳細內容請參見版面文件)

光緒七年十月初七日具稟(戳記未蒙換給)(註)

(註)此系貼紅紙片。

.本文顯示:共  1  頁 .目前位置:第 1 頁
 
回到最上面
建議使用瀏覽器:Microsoft Internet Explorer 5.0以上版本  最佳瀏覽解析度:800 × 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