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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46 頁:版面影像】 時令 除夕 除夕前數日,取各種生菜沸水泡甕中,待發變而後食之,曰「隔年菜」,味殊惡。遇喜慶事,以紅麴和米紛或面,範如龜形,炊熟相貽,即以龜稱。澎湖則製成紅雞,為祀神之敬。殺黑鴨祭神,謂壓一歲凶事;為紙虎,塗以鴨血或豬血於門外燒之,禳除不祥。又用瓦盆置松柴燃之,火光燭天。 【第 147 頁:版面影像】 中元 臺俗盛行普渡,門貼紅箋,大書慶讚中元。家家燈燭輝煌,並結綵燈多至千百,笙歌達旦;名曰「放水燈」。豬、羊、雞、鴨砌成山塔,百盤果品、海菜,羅列高臺。無賴之徒,爭相奪食,名曰「搶泒」;費用極侈。自七月初起,至月盡止。相傳是月有新造一舟,家家備辦糧食、百盤食品,公請一閒人坐於其中,任風飄泊;及止某處,其人登岸,舟中食品,任貧民分取,舟亦聽其爭奪。此風,艋舺多有。又或翦紙為燈燃放,海邊漁船攫取得者,一年大利。 冬至 家家以糯米為丸,祀神、祭先畢,幼賀尊長者節略如元旦;合家團 而食,謂之「添歲」。門扉、器物,各黏一粒,謂之「餉耗」。 小年 臘月二十四日為小年夜,備幢、幡、輿、馬、儀從於楮,焚而送之,謂之「送神」。設肴果於灶前,合家男女拜祝曰:『甘辛臭辣,灶君莫言』。 清明 清明日,民家合宅男女邀集親戚上墳;祭畢,則聚飲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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