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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商

【第 27 頁:版面影像】

國百姓興利,不與條約相干;亦不與洋人相干。一切招商、給票、設廠、開行、抽稅,均照中國地方開窯為例辦理。如此劃清界限,方免洋商牽混、影射諸弊,轉行飭道妥議馳覆。黎前道未及辦理交卸,胡守等勘定准開煤洞七十處,聽民開採,不准土民勾串洋人將產煤處所私行租占;約計每年出產煤炭在七、八十萬石。除船局購用外,其由洋船載運出口者,完海關稅銀二萬數千兩。雞籠一口徵稅,以此為大宗。貧民藉口資生者,亦不下數千人;是利之所在,萬難禁止。

現有煤盡洞閉者,有尚在開採者,原議開採七十洞,現在閉歇三十一洞,尚開三十九洞。訊據土人云:煤洞大者,進去約六、七百步,洞中高不過三尺,闊不過五尺,有泉水,皆用水桶接取,倒出洞外。所開俱祇一層,從未往下再開。由洞中運出,每筐不過裝煤百觔,洞外俱用竹筐挑取。故離海口遠者,挑工較多,即不能開。

又金砂

基隆出產金砂,經撫帥邵派員經理,只准本地民人淘挖售賣,不准外來游民溷跡其中。由官稽查、彈壓,抽收釐金,以裕民生,而裨公用。定於光緒十六年正月初十日,設立總分各局開辦,所有產金山溪、田埔,何處官地、何處民業,由署理基隆廳黎丞、會同總辦委員徐守,勘明界址,分別辦理;並飭招募壯勇三百名,前往彈壓。其金質甚

【第 28 頁:版面影像】

佳,每兩可易洋銀十八元有奇;利之所在,固趨之若鶩也。

電報

臺灣南北路,地勢袤長,聲息易於阻滯。沿途雖設有馹站,文報未能迅速。經前撫丁奏准於臺地安設電線,一切俱由中國官員自行辦理;撥用船局工匠,攜帶器具,先由府城至旂後試辦,計程八十里。當派船局學生蘇必灼等勘明,於光緒三年七月開工,至九月工竣。

查同治十年,經前兩江督沈奏准臺地設立水路電線,曾向上海大東北公司議明價值,未及舉辦。嗣臺撫劉於法兵解嚴之後,即派已革知府李彤恩馳赴上海,與該公司面議。據開:水程由廈至澎以達安平,共五百里,索價十五萬五千兩;包修三年,需費銀三萬兩;以後遇有損斷,僱令該船修理,每日需費銀五百兩。與沈幼帥原定合同,大略相同;均須交付現銀。李彤恩因該公司開價過多,置不與議;會同已革廣東試用道張鴻祿諮訪各洋行,令其各開價值,約同各洋商一併來臺,與之面議。然修理無船,水線萬不能辦。據瑞生洋行條陳:自造鋼殼四鐵葉輪船一只,由外洋裝線運至中國,並自購修理機器一副,船身長三百二十英尺,闊三十英尺,可以安砲六尊。俟電線安妥後,平時可以載貨、裝兵、巡洋;遇有電線損斷,隨時自行修理。一舉而數善備,以免大東北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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