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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 頁:版面影像】 七福建巡撫毛文銓奏聞事摺 〔雍正四年二月初四日(一七二六、三、七),福建巡撫臣毛文銓〕奏:為奏聞事。 竊閩省自新正以來,連朝陰雨,一月之內僅得三、五天晴霽,故米糧漸貴。延平等府,每一倉石價銀一兩以外;省城每一倉石價銀一兩四、五、六錢不等;漳、泉等府,每一倉石價銀一兩七、八、九錢不等。 查延、建等處原係產米之鄉,聞該處蓋藏尚多,可以無虞;漳、泉等處,歷來仰藉臺灣之米,從前題定有例:凡正、二、三、四、五等五個月,每月從臺灣撥米一萬石,運赴漳、泉接濟。臣業經飛檄行催,臺米一至,價必漸落,亦可無虞。惟省城五方雜處,兵民稠集,因本屬產米無多,獨賴上游之米;今查上游米船每日到省雖多,但因地頭既貴,所以不能即平。臣思每石價銀一兩四、五、六錢尚不謂之過高,但恐將來有青黃 【第 8 頁:版面影像】 不接之時,米船不到,則民情遂不免於皇皇耳。臣是以預檄上游各府,動支監榖碾米萬石,定限於三月中旬陸續運省平糶。此示一張,人心大定。先是福建有困窮刁惡之徒,不知先後緩急之宜,米糧一長,便欲將省城現在存倉之榖盡行發賣(硃批:妄亂之言)。殊不知省城倉榖,不過留以備緊急之用,今若檄行盡發,此風一播,則上游米客皆裹足不前矣。臣卒不聽其鼓惑,恐廣聖懷,故不敢不瑣屑奏聞也(硃批:些少通融,又在爾相機為之也)。 至於閩省自二月初一日起,業已開朗,天氣晴和,嗣後諒無久雨矣。理合一並奏明,伏乞皇上聖鑑。謹奏。 硃批:據奏,料理甚是。積貯一事,地方首務,天下之政莫要於此!當時刻留心籌畫,不容少懈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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