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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三六 福建總督高其倬奏聞事摺

【第 172 頁:版面影像】

一三六福建總督高其倬奏聞事摺

雍正六年十一月初五日(一七二八、一二、五),福建總督臣高其倬謹奏:為奏聞事。

竊照福建今歲秋旱,福州、泉州各屬,晚稻乏收,臣因預備來年平糶,欲遣員向江南買米五萬石,前已經摺奏。正在委員繕疏間,於十月初十日接准部文:業已欽奉皇上

【第 173 頁:版面影像】

特旨,命浙江截留漕米或二十萬石或十五萬石、或十萬石,令浙江督臣李衛酌量料理運濟;臣隨經曉示閩省,軍民歡呼雷動。除臣謹率地方各官並據各民具呈繕疏恭謝聖恩,另行具題外,所有截留米石,臣查目下福建米價:福、汀二府,每石賣一兩四、五錢不等,比前略貴一、二錢;至興、泉、漳、延、建、邵六府、福寧一州,俱賣一兩一、二錢一石,米價不昂;臺灣晚稻收成有七分以上。各府人情甚是安定。

臣前尚預備歲內之平糶,今細看光景情形,歲內不須平糶,即或近年之時,省城、泉州少需平糶,亦不過略為接濟,各處現備米榖已足敷用有餘。惟來年正、二、三、四數月之內須用平糶,細算只需浙江截運漕米十萬石即足敷用。臣業已咨會浙江督臣李衛並會同委員雇船料理運載,其江南買米之處亦無庸舉行。惟臺灣之五萬石尚需補運,蓋臺灣比浙江更為近便,而臺灣即運此項,亦不至費力難辦。所有情節,臣謹先行繕摺奏聞。謹奏。

硃批:所奏是,已有旨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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