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    ※進階搜尋
◆叢刊目錄:  
  ◆您的位置: 首頁【叢刊目錄】→第300種:雍正硃批奏摺選輯 →雍正硃批奏摺選輯(二)→一八五 署福建總督吏部左待郎史貽直奏聞事摺
操作說明
 ◇目錄瀏覽
. 瀏覽叢刊目錄
.開啟書籍目錄網頁
.瀏覽書籍目錄網頁
.開啟文章內容網頁
 ◇文章內容瀏覽
.瀏覽文章的內容
.瀏覽版面影像
.在首頁、書籍目錄、文章內容間切換位置
 ◇搜尋全文資料
.簡易搜尋
.使用布林邏輯符號
.進階查詢
 ◇瀏覽搜尋結果
.瀏覽搜尋結果
.瀏覽文章列表
 

  一八五 署福建總督吏部左待郎史貽直奏聞事摺

【第 222 頁:版面影像】

一八五署福建總督吏部左待郎史貽直奏聞事摺

〔雍正七年九月十九日(一七二九、一一、九),署理福建總督印務吏部左侍郎臣史貽直〕奏:為奏聞事。

竊照臺灣各營換班兵丁,例應派撥內地千、把總一員管押過臺,仍令該弁將赴臺之

【第 223 頁:版面影像】

兵丁送至各營收伍,即將各營期滿之兵丁帶回內地;此向來之舊例也。臣訪得從前管押兵丁過臺之弁員,如送至南北兩路及淡水各營,俱有數百里之遠。中間經由番社地方,往往役使番民,勒供酒食、柴草、牛車,稍不如意即將番民凌辱,甚為滋擾。臺灣鎮臣因該員係內地營弁,非其統屬,不便嚴加約束,以致番社每受擾累。臣思戍臺兵丁,每歲陸續換班,絡繹不絕,似此頻頻苛索,番民何以堪?此臣聞知既確,何敢不亟除此弊?隨即移咨水陸提臣,並通飭內地、臺地各鎮營一體遵照:嗣後凡有換班兵丁,止令管押之該弁送至臺郡,將兵丁花名冊呈送臺鎮衙門查驗明白,即令鎮臣於伊本標內另委妥員轉押兵丁,送至南北兩路及淡水各營入伍,隨將各營應換回內地之班兵,造具清冊,交原押之該弁帶領回營。如此,庶轉押之員悉屬鎮標管轄之弁,鎮臣即可就近嚴加約束,自不敢仍前擾累番民。原押之弁員,止令在臺守候管領換班兵丁,不令前往番社,則無從滋事,而番民之感沐皇仁益無涯矣。

再,查澎湖換班兵丁雖係臺鎮所屬,但與臺灣尚隔一洋,毋容遠送臺鎮,應令送至澎湖副將衙門交收入伍,合併聲明。謹奏。

硃批:番民得免擾累,自然久遠相安;料理可嘉之至。

.本文顯示:共  1  頁 .目前位置:第 1 頁
 
回到最上面
建議使用瀏覽器:Microsoft Internet Explorer 5.0以上版本  最佳瀏覽解析度:800 × 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