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八 福建巡撫黃國材奏聞事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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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八福建巡撫黃國材奏聞事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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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正元年十一月初九日(一七二三、一二、六),福建巡撫臣黃國材謹奏:為奏聞事。
竊查今年福建地方,晚稻豐收,業經臣具摺奏聞。自十月以後,又陸續得雨,米價照前八、九錢、一兩不等。又前經督臣滿保會商於福建省城並臺灣府共撥米一萬石,運至寧波府平糶,亦經奏聞。嗣因浙江象山、定海等處地方,需米接濟,經督臣將福州府撥米改為七千石,臺灣府撥米改為一萬石,遣官分送,不日俱可抵浙。合併奏聞,以慰聖懷。謹奏。
硃批:覽奏已悉,深慰朕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