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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2 頁:版面影像】 三四巡臺御史索琳恭報到任日期摺 雍正四年七月初六日(一七二六、八、三),巡視臺灣監察御史臣索琳謹奏:為恭報微臣到任日期事。 竊臣蒙皇上隆恩,令臣巡察臺灣地方,於雍正四年三月十九日恭領聖訓,隨於二十二日起身,於七月初二日抵暑,望闕叩頭謝恩任事訖。 臣所過山東,江南、浙江等處,二麥豐茂,米價亦平。五月十一日至福建浦城縣地方,上米價值每石一兩,較之舊冬、今春實減四、五錢之數。然農田望雨甚殷,幸於十二、三、四等日,連沛甘霖,閭閻懽悅,俱得盡力南畝。而灘河雨後水漲,臣亦得放舟南下也。十九日抵省城。一路雖見田禾遍插,祇以福建民稠田少,今當青黃不接之時,商販偶稀,米價遂長至一兩七、八錢不等,聞地方大吏斟酌時宜,先將存倉榖石出糶,一面遺員往浙江、江西買米平糶,故市價稍平。從省至臺,所經興、泉二府,雖早稻俱已將實,其米價亦如省城之貴,惟廈門米價止一兩三、四錢。 今臺地早稻已收,且又播種。於六月二十八,及七月初一、初四、初五等日,甘雨連沛,田疇沾足。目下上米每石價值一兩一、二錢,小麥每石一兩三、四錢。其奉旨運濟漳、泉二府之米五萬石,經臣查案,已於正、二、三、四、五等月如數運足矣。 【第 33 頁:版面影像】 除驗看臺、澎兩協大操及臺郡雨水情形,並六月內臣未到任之前彰化縣水沙連生番傷害諸羅縣治收麥民人一案,俱經巡察給事中臣汪繼 同臣另摺具奏外,所有微臣到任日期,並自京至臺,經過地方所見年景、米價,緣前奉有諸事留心之諭旨,理合一併奏聞。謹奏。 硃批:覽奏知道了。勉為之!汪繼 ,朕頗信伊不及,似欠誠實,爾與之共事,宜時時留心,但亦毋致乖異,蹈禪濟布之前轍,而貽笑於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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