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 61 頁:版面影像】 偏安排日事蹟卷三 七月丁亥,祀高皇以下於奉先殿,以大行皇帝、皇后祔祭。 以太廟未成故也。 命暫停緝事衙門,以五城御史糾察。 蘇松巡撫祁彪佳言:『洪武初,官民有犯,或收繫錦衣衛;當事者因非法凌虐,高皇帝乃於二十年焚其刑具,送囚刑部審理:是祖制原無詔獄也。后乃以煆煉為功、羅織為事,雖朝廷爪牙,實權奸鷹狗;迫勒成獄,法司無敢雪冤:此詔獄〔之〕弊也。洪武十五年,改儀鸞司為錦衣衛,耑常直駕侍衛,未嘗有所理攝。迨東廠立,始開告密;用銀而打事件,得賄而鬻刑章。無籍兇惡,倚恃投充;鮮恥士紳,交通倖免。飛誣多及善良,赤棍立致巨萬。招承多出弔拷,怨憤充塞京畿。欲絕苞苴,苞苴彌甚;欲清奸宄,奸宄益多:此緝事〔之〕弊也。若夫刑不上大夫,祖宗忠厚,立國之本。及逆瑾用事,始去衣受杖;刑章不歸司敗,撲責多及直臣。本無可殺之罪,乃加必死之刑。當其血濺玉階、肉飛金陛,班行削色,氣短神搖;即卹錄隨頒,已魂驚骨削矣。天下歸忠直之譽,朝廷受愎諫之名:此廷杖之弊也』。疏奏,閣臣曰廣擬革;不允——諸內臣意也。曰廣疏奏甚力,有「緝事〔不〕除 【第 62 頁:版面影像】 ,宗社且不可知,何廠衛」等語;乃命五城御史體訪——識者已知廠衛之必復矣。御史朱國昌復極言立廠衛之害;報聞。 陞國子監監丞陳龍正禮部員外、原任臨川知縣張采禮部主事。 后北兵入嘉興,龍正居家病瘧;感憤,不療死。 加去任吏部尚書張慎言、工部尚書程註太子太保,予廕。 巡撫湖廣何騰蛟疏陳守楚要著,以固長江。從之。 言『楚土地自荊、襄下帶蘄、黃,沿江二千餘里;自非於扼要害處各設重兵宿將,一處疏虞,全疆潰敗。除武昌為全楚根本、已有鎮臣左良玉世守外,其扼要之地有四:一、荊,襄;一、岳陽;一、承德;一、蘄、黃。荊、襄,全楚門戶,在所必爭。但目前尚稽恢復,則兵將安插無地;防禦之著,宜併力於岳陽設總鎮一員,統領水師五千、馬步一萬,直抵荊河口,灣泊於監利、公安等處,以防狡賊之順流;馬步屯劄於城陵磯,以應舟師之聲勢。水陸俱備,則上流固。承天,陵寢所在,難聽賊久踞,然未可輕率;其原設總鎮應駐兵於仙桃、漢川兩處,內固漢、沔各湖之險,外連承德各寨好義之民,以守為復局從此定。再如德安與蘄、黃,皆屬喫緊。惟是蘄、黃近而德安遠,守遠不如守近;宜設兵一萬、總鎮一員為之駐防,起自陽邏、團風、道士洑以至富池、田鎮、清江各要口皆屬其轄;而更聯絡蘄、黃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