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    ※進階搜尋
◆叢刊目錄:  
  ◆您的位置: 首頁【叢刊目錄】→第301種:偏安排日事蹟 →偏安排日事蹟卷六(十月)
操作說明
 ◇目錄瀏覽
. 瀏覽叢刊目錄
.開啟書籍目錄網頁
.瀏覽書籍目錄網頁
.開啟文章內容網頁
 ◇文章內容瀏覽
.瀏覽文章的內容
.瀏覽版面影像
.在首頁、書籍目錄、文章內容間切換位置
 ◇搜尋全文資料
.簡易搜尋
.使用布林邏輯符號
.進階查詢
 ◇瀏覽搜尋結果
.瀏覽搜尋結果
.瀏覽文章列表
 

  偏安排日事蹟卷六(十月)

【第 125 頁:版面影像】

人臣!即如臣可法謬典南樞、臣同官士英叨任鳳督,未聞悉東南之甲疾趨北援;即鎮臣高傑、劉澤清以兵力不支,折而南下。是首應重論者,臣等罪也。乃以聖明繼統,遂蓋臣子重辜;不惟斧未加,且恩榮疊被。獨於諸臣在北者,毛舉而概繩之;豈散秩閒曹,其責反重於南樞、鳳督哉!宜將從逆諸臣擇罪狀顯著者數人,重處示儆;若偽命未污、身被刑拷者,皆當置弗問。又如管屯、管河諸臣避賊南來,不係受任封疆、掌握兵馬者,皆當以寬典。即督、撫大吏,亦當權其所處時勢,以為罪案重輕;其餘隱避北方、徘徊后至者,皆准戴罪討賊,赴臣軍前,因才酌用。至於東兵助戰,義重復仇;諸臣委曲相從,尤當原其心事。總之,應罪者罪,無為報怨之借題;應寬者寬,無令人心之解體。使天下曉然知君臣大義,不但在北者宜死,即在南者亦宜死;而聖明宥過,不但在南者姑寬,即在北者亦姑寬:必有全身忍垢之人,為雪恥除兇之計。寬以死而報以死,或亦精理所必至也』。疏奏,允之。

甲戌,內傳陞吏部侍郎張捷為吏部尚書。

閣臣士英意在戎政尚書張國維,侍郎阮大鋮意在捷;以國維為言官時糾薦皆異調也。內傳忽出,士英撫床驚愕;自此,意憚大鋮矣。先是,捷疏言:『先帝末造,諸臣之心皆壞。渾同之域,自造藩籬;坦蕩之途,橫生荊棘。有用精神,不矢之奉公效職,而耗之結黨行私;兼人才力,不用之任事耑功,而併之護同摧異。積威

【第 126 頁:版面影像】

所劫,使人不知有朝廷;重賂所歸,使人不知有法紀。文武遷除之格,任意把持;封疆功罪之衡,全憑顛倒。以科場為壟斷,功令蕩然;以文墨為糾連,應呼遍地。於是舉貪官污吏之所獵漁、豪紳悍士之所誆逼、僨帥驕兵之所淫擄,總而聚其毒於民。人心既去,國運隨之,而禍且及先帝。今日救時急著,非盡反前此所為不可。閣部大僚,急須滌慮和衷,盡破方隅;舉從前欽案實冤者,分別雪之,或錄之、卹之;其不冤者確,宜概仍之。即目前從賊之案,污偽最著者,辟之;染逆無據者若干人,末減之。從此與諸臣約:腐爛葛滕,盡情放下;自強作用,真實講求』。然后秉均、后所行,不踐所言也。

保舉宗室朱統自請換京職;授行人。

統自比劉向,疏己功不在定策下;又欲援先帝時朱露例,徑授梧垣。見者哂之。

遣刑科梁應奇催兩廣錢糧。

乙亥,都督同知李誠矩請取「三朝要典」宣付史館,以昭信史。報聞。

誠鉅,孝定皇太后姪也。疏薦原任禮部尚書朱繼祚、兵部右侍郎謝啟光、右庶子余煌、編修吳孔嘉,乞加召環。言「要典」者,始此。煌,紹興人;后北兵渡錢塘,煌自縊。

.本文顯示:共  11  頁 .目前位置:第 8 頁
[上一頁] [下一頁] [最前頁] [最後頁]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回到最上面
建議使用瀏覽器:Microsoft Internet Explorer 5.0以上版本  最佳瀏覽解析度:800 × 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