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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政八失疏

【第 31 頁:版面影像】

旨者,果出自陛下之意乎?祖宗朝軍國萬幾,上每日御文華或在煖閣召諸大臣面決可否,即廟算確有稟成,而票旨仍歸閣下,所以防在旁之奸、絕叢神之借也。今外廷之臣,脂韋多而骨鯁少;大之不能引燭焚詔,小之不能叩閽力爭。如果出陛下之意,何不以一切庶務聽各衙門率由舊章;而重大機宜,會輔臣上前公議,取自聖裁,務求至當。陛下既有憂勤之實,且得以長料事之智,益知人之明;奈何使天下之人,一疑其斜封墨敕、一疑其口敕處分也。夫用人而傳中旨,雖君子亦謂之進自他途;行政而傳中旨,雖良法亦等之出於私意也。

一曰貪墨之風不宜自內廷始也。納餉得官,殃民蠹政,陛下既不能禁之於外矣,亦宜謹之於內。乃一朱議也,明旨業云撫按交參,贓私狼藉;而聽其輸餉,令都察院嚴追進解。未幾,命以監司推用矣;未幾,復補平樂知府矣。使議而賢者,則無贓可追;議而不肖,僅有罪可贖。語云:子之不欲,雖賞不竊。今遂賞其竊矣,然則輸餉有異於分贓乎?都察院非追贓之官,平樂府非賞贓之地;是一舉而三失也。朝廷不以正率,安能中飭群工;即日下哀痛之詔,何益於民生吏治耶!

一曰調停之術不宜自言路終也。言官者,是非可否所從出也。天子曰是,言官曰非;大臣曰可,言官曰否:天子但有一是一非,必無兩可兩否。言官固未嘗無功罪也,潘世奇之與呂爾璵,一旨而得兩非;吳其雷之與謝昌,三疏而未嘗存一是。此亦一是非,

【第 32 頁:版面影像】

彼亦一可否;顯示以不明不白之狀,而隱示以一輕一重之權,則陰陽消息之禍,必有不可勝言者矣。夫使言路可以調停,則天下復有何事可容分別?此固巧於立仗馬寒蟬之榜樣者。臣不願為陛下聽之。

一曰義兵不宜概行摧折也。天下之以起義冒官而行私者多矣,然在朝廷,自有機權以鼓舞開其先、以察覈謹其後耳。秦皇四海既一,且以銷兵生草野之心;今強虜未殄,每見歸農之令,將無早計乎?道路爭傳揭示通衢謂「破家起義,全髮隱山」八字,見之欲嘔。以臣虛公之論,行己各有經權,彼此不容偏廢。凡為國家矢報,智以濟忠者上也,愚以成忠者次也。其中破家起義,亦有有用之才;全髮隱山,不過無用之士。然揆之名教,未為得罪,亦何至於欲嘔哉!夫出於一己者,僅天理之存亡;傳之四海者,即人心之向背:不可不慎也。

一曰奉使不宜濫及非人也。聲教既阻,文告為先;荊棘少通,使命特重。或以一人規一路,或以一路規四方:朝望既輕,首尾皆斷。今負販之夫,苟且得官,皇華載道。頃聞恭慰山陵,令江右齎奏通判吳之俊加以部曹,附便前往;此何等大事乎?南都可往,自有親臣、大臣;如不可往,復安用此!謂陛下輕天下可也,倘謂陛下輕祖宗可乎?周鼎瀚以小人之尤,不容於朝,姑為晝錦之計;而明旨令以原銜頒敕,辱朝廷而羞當世之士。夫四方以二祖、列宗之歌思,望翠華於兩粵如在天上,未嘗敢有輕陛下者;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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