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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論郭之奇疏

【第 81 頁:版面影像】

論郭之奇疏

【第 82 頁:版面影像】

為特糾傾邪反覆之小人,以息爭端,以絕亂本事。

臣竊惟兩舌之害,比於風波;傾人陷人,介在俄頃。不特巧誣名節,亦且能覆邦家。是以明君察相,必屏絕之。蓋彼挑此搆、面是背非,雖女子小人,稍有正性,亦能恥而不為;未有儼然衣冠、備員禁近,而傾邪反覆,逞私憤以亂朝,常興大獄,如郭之奇之不可方物者也。夫樞臣萬翱之訐奏禮臣黃奇遇也,兩女子五百金之說,翱以語道臣堯繼舜,繼舜以語署督勳臣杜永和;永和面質之朝房,翱云得之之奇,而之奇以為並無此語。未幾,而翱疏出矣,之奇之疏亦出矣;之奇曰:不知樞貳臣何所據,而以為黃德璟之事。一似與之奇所言絕不相蒙,是翱之言虛也。翱語同官臣丁時魁曰:此事實之奇語我,不止一番,猶有款單亦之奇語我;其時在坐者,尚有連成璧及某某等。若是,則翱之言,固未嘗不實也。夫奇遇既有此貪贓壞法之事,乃同朝所共憤者。之奇何不徑以入告,而假手於翱;翱又何不徑以入告,而私語於繼舜。且待永和面質之後,機鋒相逼,不得已而出此一疏也。事既起於之奇,則贓真證確,當問之奇;乃之奇則言之而不認、翱又聽之而不言,使翱與奇遇旗鼓相當,而之奇坐觀其鬥。是之奇用翱而又負翱也,之奇何其巧而翱何其拙也!乃永和之疏無奇遇之名,而忽奉奇遇回話之旨。使翱之疏在先耶,不當曰已有旨也;使翱之疏在後耶,臣不知朝廷又何所據而預知其為奇遇也。見之奇之揭者曰:攻奇遇者,翱也,非之奇也。見永和之旨者曰:逐奇遇者,永和也,並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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