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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鄭和

【第 99 頁:版面影像】

鄭和

鄭和,雲南人;世所謂「三保太監」者也。初,事燕王於藩邸。從起兵有功,累擢太監。

成祖疑惠帝亡海外,欲蹤跡之;且欲耀兵異域,示中國富強。永樂三年六月,命和及其儕王景弘等通使西洋。將士卒二萬七千八百餘人,多齎金、幣;造大舶修四十四丈、廣十八丈者六十二,自蘇州劉家河泛海。至福建,復自福建五虎門揚帆。首達占城,以次遍歷諸番國,宣天子詔,因給賜其君長;不服,則以武懾之。五年九月,和等還,諸國使者隨和朝見,和獻所俘舊港酋長;帝大悅,爵賞有差。舊港者,故三佛齊國也;其酋陳祖義剽掠商旅。和使使招諭,祖義許降而潛謀邀劫;和大敗其眾,禽祖義獻俘,戮於都市。

六年九月,再往,錫蘭山國王亞烈苦柰兒誘和至國中,索金、幣,發兵劫和舟;和覘賊大眾既出,國內虛,率所統二千餘人出不意,攻破其城,生禽亞烈苦柰兒及其妻子、官屬。劫和舟者聞之,還自救;官軍復大破之。九年六月,獻俘於朝;帝赦不誅,釋

【第 100 頁:版面影像】

歸國。是時,交阯已破滅,郡縣其地;諸邦益震讋,來者日多。

十年十一月,復命和等往。使至蘇門答剌,其前偽王子蘇幹剌者方謀弒主自立,怒和賜不及,己率兵邀擊官軍;和力戰,追禽之喃渤利,並俘其妻子。以十三年七月還朝;帝大喜,賚諸將士有差。

十四年冬,滿剌加、古里等十九國咸遣使朝貢,辭還;復命和等偕往,賜其君長。十七年七月,還。十九年春,復往。明年八月,還。

二十二年正月,舊港酋長施濟孫請襲宣慰使職;和齎敕印往,賜之。比還,而成祖已晏駕。洪熙元年二月,仁宗命和以下番諸軍守備南京;南京設守備,自和始也。

宣德五年六月,帝以踐阼歲久,而諸番國遠者猶未朝貢;於是,和、景弘復奉命歷忽魯謨斯等十七國而還。

和經事三朝,先後七奉使,所歷占城、爪哇、真臘、舊港、暹羅、古里、滿剌加、渤泥、蘇門答剌、阿魯、柯枝、大葛蘭、小葛蘭、西洋瑣里、瑣里、加異勒、阿撥把丹、南巫里、甘把里、錫蘭山、喃渤利、彭亨、急蘭丹、忽魯謨斯、比剌、溜山、孫剌、木骨都束、麻林、剌撒、祖法兒、沙里灣泥、竹步、榜葛剌、天方、黎伐、那孤兒,凡三十餘國;所取無名寶物不可勝計,而中國耗廢亦不貲。自宣德以還,遠方時有至者,要不如永樂時;而和亦老且死。自和後,凡將命海表者,莫不盛稱和以夸外番。故俗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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