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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楷(林蘭友)

【第 491 頁:版面影像】

何楷(林蘭友)

何楷,字元子;漳州鎮海衛人。天啟五年進士;值魏忠賢亂政,不謁選而歸。

崇禎時,授戶部主事,進員外郎;改刑科給事中。流賊陷鳳陽、燬皇陵,楷劾巡撫楊一鵬、巡按吳振纓罪,而刺輔臣溫體仁、王應熊;言『振纓,體仁私人;一鵬,應熊座主也。逆賊犯皇陵,神人共憤;陛下輟講避殿,感動臣民。二輔臣獨漫視之,欲令一鵬、振纓戴罪自贖。情面重,祖宗陵寢為輕;朋比深,天下譏刺不恤』。忤旨,鐫一秩視事。又言:『應熊、體仁奏辯,明自引門生、姻婭;刑官瞻徇,實由於此。乞宣諭輔臣:毋分別恩仇,以國事為戲』。應熊復奏辯;楷言:『臣疏未奉旨,應熊先一日摭引臣疏詞,必有漏禁中語者』。帝意動,令應熊自陳;應熊竟由是去。吏部尚書謝陞言登萊要地,巡撫陳應元引疾,宜允其去;及推勞永嘉代應元,則言登萊巡撫本贅員。楷亦疏駁之。楷又請給贈都御史高攀龍官誥、賜左光斗諸臣謚、召還惠世揚,疏多見聽。屢遷工科都給事中。十一年五月,帝以火星逆行,減膳修省;兵部尚書楊嗣昌方主款議,歷引前史以進。楷與南京御史林蘭友先後言其非,楷言:『嗣昌引建武款塞事,欲借以

【第 492 頁:版面影像】

申市賞之說;引元和田興事,欲借以申招撫之說;引太平興國連年兵敗事,欲借以申不可用兵之說:徒巧附會耳。至永平二年馬皇后事,更不知指斥安在』!帝方護嗣昌,不聽。踰月,嗣昌奪情入閣,楷又劾之;忤旨,貶二秩,為南京國子監丞。母憂,歸。

服闋,廷臣交薦;召入京,都城已陷。福王擢楷戶部右侍郎,督理錢法;命兼工部右侍郎。連疏請告,不許。

順治二年,南都破,楷走杭州;從唐王入閩,擢戶部尚書。鄭芝龍、鴻逵兄弟橫甚,郊天時,稱疾不出;楷言芝龍無人臣禮。王獎其風節,命掌都察院事。鴻逵扇殿上,楷呵止之;兩人益怒。楷知不為所容,連請告去。途遇賊,截其一耳;乃芝龍所使部將楊耿也。漳州破,楷遂抑鬱而卒。

楷博綜群書,寒暑勿輟,尤邃於經學。

林蘭友,宇翰荃;仙游人。崇禎四年進士,授臨桂知縣;擢南京御史。疏劾大學士張至發、薛國觀、吏部尚書田惟嘉等,因論嗣昌忠孝兩虧;貶浙江按察司照磨——與楷及黃道周、劉同升、趙士春稱「長安五諫」。遷光祿署丞。京師陷,薙髮自匿;為賊所執,拷掠備至。賊敗南還,唐王用為太僕少卿,遷僉都御史。事敗,挈家遁海隅十餘年,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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