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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頁:版面影像】 太祖至熹宗 〔洪武元年春正月〕,倭寇山東濱海郡縣。 〔二年〕,占城、安南、高麗入貢。 〔三年夏六月〕,倭寇山東、浙江、福建濱海州縣。 是年,占(四城、爪哇、西洋入貢。 〔四年夏六月〕戊申,倭寇膠州。 〔秋八月〕,高州海寇亂,通判王名善死之。 是年,安南、浡泥、高麗、三佛齊、暹羅、日本、真臘入貢。 〔五年〕,瑣里、占城、高麗、琉球入貢。 〔六年春三月〕甲子,指揮使於顯為總兵官,備倭。 是年,暹羅、高麗、占城、真臘、三佛齊入貢。 〔七年春正月甲戌〕,靖海侯吳禎為總兵官、都督於顯副之,巡海捕倭。 〔秋七月〕壬申,倭寇登萊。 【第 2 頁:版面影像】 是年,暹羅、琉球、三佛齊入貢。 〔八年〕,高麗、占城、暹羅、日本、爪哇、三佛齊入貢。 〔九年〕,覽邦、琉球、安南、日本、高麗入貢。 〔十年〕,占城、三佛齊、暹羅、爪哇、真臘入貢。 〔十一年〕,暹羅、闍婆、高麗、琉球、占城、三佛齊、彭亨、百花入貢。 〔十二年〕,占城、爪哇、暹羅、日本、安南、高麗入貢。 十三年春正月戊戌,左丞相胡惟庸謀反,及其黨御史大夫陳寧、中丞涂節等伏誅。 是年,琉球、日本、安南、占城、真臘、爪哇入貢;日本以無表,卻之。 〔十四年冬十一月〕庚戌,趙庸討廣州海寇,大破之。 是年,暹羅、安南、爪哇入貢。 ——以上見原書卷二「本紀第二」(太祖二)。 〔十五年冬十月〕,廣東群盜平,詔趙庸班師。 是年,爪哇、琉球、占城入貢。 〔十六年〕,琉球、占城、暹羅、須文達那入貢。 〔十七年春正月〕壬戌,湯和巡視沿海諸城,防倭。 是年,琉球、暹羅、安南、占城入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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