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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居益(族父企仲、族弟居業)

【第 147 頁:版面影像】

不能靖。會居益代周祚,賊方犯漳、泉,招日本、大泥、咬吧及海寇李旦等為助,居益使人招旦說攜大泥、咬吧。賊帥高文律懼,遣使求款,斬之;築城鎮海港,逼賊風櫃。賊窮蹙,泛舟去;遂禽文律,海患乃息。五年,遷工部右侍郎,總督河道。魏忠賢銜居益敘功不及己,格其賞。給事中黃承昊復論居益倚傍門戶、躐躋通顯,遂削籍去。閩人詣闕訟之,不聽;乃立祠以祀,勒碑於彭湖及平遠臺。

崇禎元年,起戶部右侍郎,總督倉場。陝西鎮缺餉至三十餘月,居益請以陝賦當輸關門者留三十萬紓其急;報可。畿輔戒嚴,居益在通州為城守計甚備。會工部尚書張鳳翔坐軍械不具下吏,四司郎中瘐死者三;遂詔居益代鳳翔。未幾,試砲而炸。兵部尚書梁廷棟劾郎中王守履失職,守履懼,詆兵部郎中王建侯誣己;廷議不如守履言,遂下獄。居益疏救,帝以為徇私,削籍歸;廷杖守履六十,斥為民。尋敘城守功,復居益冠帶。

十六年,李自成陷渭南,責南氏餉百六十萬。企仲年八十三矣,遇害;誘降居益及企仲子禮部主事居業,皆不從。明年正月,賊遣兵擁之去,加砲烙;二人終不屈,絕食七日而死。

——見原書卷二百六十四「列傳第一百五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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