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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頁:版面影像】 弁言 臺案彙錄甲集是就臺案紀事本末改編、增輯而成的。 臺案紀事本末是省立臺北圖書館所藏的一部抄本。這部書里輯錄了三十幾篇關於臺灣事情的檔案。其中有若干篇是敘述同一事情的,按照年月的先後排列起來,誠然可以看出這事的本末;但也有許多篇是彼此不相關連的,每篇只述及某一時期的某一事情,並不能說明這一事情的原委。然則此書統稱「臺案紀事本末」,並不十分確當,所以我們把它改稱「臺案彙錄」。 關於臺灣的檔案,現在我們看到的已經不少了。單就國立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近年刊印的一部明清史料戊編而言,便將近七十萬字。我們認為這類可貴的原始資料,很有輯錄整理的必要。所以把這部臺案彙錄列為「甲集」,將來還要陸續編印乙、丙、丁、戊諸集。 抄本臺案紀事本末是由數人分抄的,以致目錄頁里所列的篇目有兩篇不見於正文,又有一篇在正文里先後兩見。而全書三卷的編次也不完全妥當。所以我們除把沒有正文的篇目和重複的正文刪去之外,還把全書略加變更。 新刊的臺案彙錄甲集仍分三卷。 【第 2 頁:版面影像】 第一卷是關於臺灣屯政的檔案,計共十篇。從這十篇文件里可以看出自乾隆五十三年(一七八八)到道光十八年(一三八八)五十年間臺灣、鳳山、嘉義、彰化四縣和淡水一廳當初如何設立番屯以及後來如何清厘整頓的情形。這十篇中間,有二篇是從明清史料戊編里抄出來的。 第二卷是關於辦理所謂「匪亂」的檔案。道光十二年(一八三二),張丙、詹通等起事,臺灣府知府呂志恆和嘉義縣知縣邵用之先後被戕;尤以斗六門縣丞方振聲、守備馬步衢等員弁並家屬幕友死難最烈。所以事後由福州將軍瑚松額和閩浙總督程祖洛渡臺查勘。他們曾查明這次事變的起因和臺灣鎮、道以下平日居官的情形;又曾為斗六門殉難員弁請予獎卹、擇地建祠;又曾查明「剿匪」出力和戰守無方的文武員弁,分別奏請獎懲。最後還由程祖洛奏上「酌籌臺灣善後事宜摺」,列舉二十條改善的辦法,目的在於杜絕亂源。這個奏摺經過大學士曹振鏞等逐條審議,大都認為可行。於是張丙滋事案纔算告一段落。抄本里本來輯錄了六個文件,我們又從明清史料戊編中找出十五件來加以補充,所以關於辦理此案善後事宜的資料是相當充分的。至於張丙等如何起事,官軍如何「剿捕」,都沒有參考資料;只從明清史料戊編里找到福建陸路提督馬濟勝報告續獲勝仗、生擒股首詹通的一個奏摺,和江西巡撫周之琦奏聞預備支應川兵過境、轉閩入臺的一個附片,是和當時「官軍剿匪」有關的片段資料。後來在道光十八年十二月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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