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諭臺灣道平慶交部議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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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諭臺灣道平慶交部議處(錄自明清史料戊編第七冊)
道光十三年六月二十九日內閣奉上諭:上年臺灣逆匪滋事,原任臺灣府呂志恆、嘉義令邵用之俱被戕害。該二員平日官聲平常,姑念其以死勤事,是以加恩照例賜卹。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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灣道平慶統轄全臺,乃於呂志恆果於自用、邵用之不協輿情,未能先事預防,早為查辦,以致釀成巨案,動煩兵力,難辭失察之咎;平慶著交部嚴加議處。欽此(按此件見於吏部考功司月終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