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煜等又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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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船政自第十二號永保起,仿照商船式樣。除永保留於船政以備轉運外,餘三號議撥招商局應用。第十三號海鏡,去年經招商局派員領回。茲十四號琛航工竣,應行續撥招商局。惟目前軍火孔亟,洋船向不肯裝,永保一船,恐不敷周轉;擬暫將琛航留閩,派五品軍功林國祥管駕,以佐轉運,候防務稍定,再撥歸招商局。至第十五號之大雅,亦於四月初一日下水矣。合併陳明。
硃批:知道了。